2023年6月17日,信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(fā)了《信陽市關于加快發(fā)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的實施意見》(以下簡稱《實施意見》),現就《實施意見》主要內容解讀如下:
一、《實施意見》出臺背景
住房是基本的民生,黨的十九大和黨的二十大報告均對住房工作提出了明確要求。2021年7月,國務院辦公廳出臺《關于加快發(fā)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的意見》(國辦發(fā)〔2021〕22號);2022年1月,省政府辦公廳出臺《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發(fā)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的實施意見》(豫政辦〔2022〕6號)。今年4月20日,全省住房保障工作現場會議在南陽市召開,會議強調,加快推進住房保障體系建設是黨中央、國務院的重大決策部署,要求各地市要提高站位、深化認識,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,抓實抓好住房保障這一重要的民生工程。
在此背景下,為加快推進我市保障性租賃住房籌集建設工作,著力緩解新市民、青年人等群體住房困難問題,結合我市實際情況,擬定《關于加快發(fā)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的實施意見》。
二、《實施意見》出臺目的
經過多年的發(fā)展,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,我市住房保障能力持續(xù)增強,人民群眾的獲得感、幸福感、安全感不斷增強。同時,隨著城鎮(zhèn)化進程的加速和流動人口規(guī)模的擴大,進城務工人員、新就業(yè)大學生等新市民、青年人的住房困難問題日益凸顯,需加快完善以公租房、保障性租賃住房為主體的住房保障體系。《實施意見》出臺的目的,是通過明確加快發(fā)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的支持政策,推動主要利用存量土地和房屋建設小戶型、低租金保障性租賃住房,盡最大努力幫助新市民、青年人等緩解住房困難。
三、《實施意見》主要內容
一是明確了保障性租賃住房的基礎制度。確定了保障性租賃住房的保障對象是符合條件的新市民、青年人等群體;建設標準可以是成套住房,也可以是宿舍型住房,以建筑面積不超過70平方米的小戶型為主,提供簡約、環(huán)保的裝飾裝修,滿足基本入住條件;租金標準低于同地段同品質住房市場租賃住房租金價格;引導多主體投資、多渠道供給,堅持“誰投資、誰所有”。
二是明確了保障性租賃住房的土地、財稅、金融等支持政策。從土地、財政稅收和金融方面給予保障性租賃住房政策支持。支持利用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、企事業(yè)單位自有存量土地、產業(yè)園區(qū)配套用地、非居住存量房屋建設、改建改造保障性租賃住房,提高住宅用地中保障性租賃住房用地供應比例。給予財政稅收和金融支持,保障性租賃住房免收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,用水、用電、用氣、用暖按照民用價格執(zhí)行等。
三是明確了保障性租賃住房的保障措施。加強組織領導,成立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領導小組,強化監(jiān)督管理,強化部門協(xié)作,對保障性租賃住房情況實施監(jiān)測評價,嚴格目標考核。
解讀單位:市住房和城鄉(xiāng)建設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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